艾卜哈奖
艾卜哈奖是沙特阿拉伯最早设立的奖项之一,由哈立德·费萨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王子于 1973 年创立,当时其任阿西尔省省长。该奖首届于次年启动,以艾卜哈命名。该奖最后一次颁奖仪式为第 43 届,于 2016 年举行。
艾卜哈奖的授予对象
艾卜哈奖授予在各领域表现突出的创意人才、优秀人才与杰出个人或机构,包括个人、政府部门及私营机构。奖项涵盖多个领域,包括:国家服务、学术卓越与成就、文化、信息技术,以及环境保护与发展(该领域于 2012 年新增)。
艾卜哈奖的目标
艾卜哈奖旨在通过营造竞争氛围,激励个人、政府部门及私营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并表彰在文化与发展领域中最具影响力与贡献的个人与机构。同时,奖项鼓励各领域的优秀成果与成就,支持科研发展,激发知识创新,促进沙特及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文化事业的发展。
艾卜哈奖的重组
2009 年,艾卜哈奖对其主要类别、工作机制及评选标准进行了重组,同时设立最高委员会,作为奖项内容与目标的唯一参考机构,并负责制定总体政策。
此后,艾卜哈奖持续发展。2017 年,通过研究 7 项国际奖项并提炼经验,对奖项体系进行优化与重构,形成超过 300 项建议,并筛选出 10 项最佳方案。重组后的奖项体系围绕三个主要领域展开:社会、经济与环境,每一领域下设多个层级。
艾卜哈奖的参评条件
参评者在提名时须在世,且同一获奖者不得重复获奖,除非距离上次获奖已满三届。同时,曾获得其他本地、阿拉伯或国际奖项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评。奖项委员会成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评选。
如参评者由个人或机构提名,须提交证明其同意参评并遵守相关规定的文件。参评者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个人照片。
所有提交作品均依据各领域的科学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参评即视为接受奖项相关规章制度。个人或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领域,也不得提交多项作品。所有参评材料需附相关证明文件,且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