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沙特王国的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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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26

第一沙特王国的财政制度是第一沙特王国在1727年至1818年统治期间建立的一项财政制度,该制度与伊斯兰教早期历史时期伊斯兰国家所实行的财政制度相似。

第一沙特王国财政制度的监管

第一沙特王国建立了一套以伊斯兰教教法规定为基础的财政制度,并据此设立了国库,负责监管国家资金、管理国家财政事务,以及整理和保管国家收支情况。

国库在第一沙特王国拥有行政架构,在德拉伊耶“萨尔瓦宫”(胡克姆宫殿)旁设有独立办公楼,并监管其周边的一片开阔区域,该区域用于卸下来自第一沙特王国各地穆斯林国库驼队运载的货物。

第一沙特王国的国库通过致力于发展国家资源并保护国家资源,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同时尊重、维护和保护公共财产,并根据以公正和平等为基础且无损害的伊斯兰教教法规定,保护私人财产,从而在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作用。

第一沙特王国国库的收入来源

第一沙特王国的国库依赖以下特定收入来源:

- 天课:天课是国库的第一个收入来源,也是伊斯兰教社会互助的要素之一。负责各类天课征收的工作人员从各个地区和省份收取天课,用于救助穷人。天课分为四类:农作物和果实(如枣和谷物)的天课,税率约为10%;金银货币的天课,税率为四十分之一或2.5%;牲畜(如骆驼、绵羊和牛)的天课;以及贸易商品的天课,税率为四十分之一或2.5%。

- 战利品和贡赋:战利品是国库的第二个收入来源,也是国库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来自于国家各地区所参与的征战。根据伊斯兰教教法规定,国库从中提取五分之一,剩余部分分配给参战的士兵。
而贡赋则是在不发动战争的情况下从敌人处获取,并全部存入国库。

- 罚金:罚金是国库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是国家因多种原因而征收的特定罚款,原因包括:违背誓约、破坏安全或不遵守承诺。这些罚金根据伊玛目的判断而有所不同,若多次违背誓约,则罚款会增加。

第一沙特王国的支出方向

第一沙特王国的支出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从国库中支付天课应得者的费用,如穷人和贫困者,根据其需求和应得份额来保障其生活,这均依据伊斯兰教教法规定执行。

第二,国家从国库中拨款,用于救助旅途受困者,如迷路的旅行者或在旅途中财物不足者,伊玛目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援助,如住宿、食物和一些钱财,以帮助他们返回故乡。国家将这一举措推行至全国各个地区,各地区的省省长会为当地旅途受困者提供钱财。

此外,国家还从国库中支出资金用于建设清真寺,并为学者、伊玛目、宣礼员、古兰经教师、求学者拨款,以及支付天课征收人员薪酬和各省省长、法官、士兵、市场监管员以及率领军队并参与国家事务和政务管理的埃米尔的薪资。

此外,还拨款用于满足统治需求和支出,援助国内遭受灾难和灾害的受灾者,以及向一些国库收入无法满足地区需求和支出的地区拨款,并为社会项目和慈善事业提供资金。

来源


《第一沙特国家史讲座》,阿卜杜勒·法塔赫·阿布·欧莱亚著,1991年。


《第一沙特国家的国库:其重要性及其在图赖夫区国家机构发展中的演变》,阿里·本·萨利赫·阿勒·穆格纳姆著,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历史与考古协会,2014年。

《第一沙特国家的书信与研究》,阿卜杜勒拉希姆·阿卜杜勒拉赫曼·阿卜杜勒拉希姆著,1969年。

《第一沙特国家时期的统治与行政制度研究》,拉贾·本·阿提格·阿勒·穆艾利著,载于《麦地那历史研究期刊》,2018年。

《沙特阿拉伯王国史》,阿卜杜拉·阿勒·欧赛敏著,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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