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失业保险法》包含一整套规定、基本条款和原则,用于规范在劳动者失业到再就业期间对其本人及家庭的补偿标准。该法由沙特王国社会保险总机构(GOSI)实施。 《失业保险法》规定,只有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失业人员及其家庭才能获得补偿。该法及其实施条例于 2014 年颁布,条例规定了失业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法》的适用机制
《失业保险法》通过无差别地支助失业人员及其家庭,弘扬了社会团结原则。该法仅适用于 60 岁以下的沙特阿拉伯劳动者。
《失业保险法》规定的补偿金额如下:前三个月每月的补偿金额为参保期间平均月工资的 60%,之后每月的补偿金额为上述平均月工资的 50%。平均月工资等于参保期间近二十四个月工资总额的二十四分之一。
《失业保险法》规定的补偿金额上限为前三个月每月 9,000 沙特里亚尔,之后每个月 7,500 沙特里亚尔。如果规定的补偿金额低于依法支付给求职者的福利金额,则会提高补偿金额,与福利金额保持一致,但不得超过参保期间月平均工资的 100%。
《失业保险法》的实施
《失业保险法》适用于所有沙特劳动者,不分性别,前提是法律生效时劳动者的年龄不超过 59 岁。劳动者年满 60 周岁时,将失去失业保险的参保资格。
雇主必须遵守该法及其实施条例。该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满足其规定的条件之日起开始施行。实施条例规定了该法适用的雇主和参保者在社会保险总机构注册的方式。
终止失业补偿支持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失业保险法》所提供的补偿支持将被终止,包括:受益人死亡;受益人每月有就业收入;受益人不再具有劳动能力;受益人不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部注册;受益人不再积极寻找工作;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受益人拒不接受培训;受益人不遵守该部发布的指示和命令;受益人离开沙特;受益人年满六十周岁,并且符合《社会保障法》规定的养老金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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