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和反腐败局 (Oversight and Anti-Corruption Authority) 负责打击沙特阿拉伯王国国内所有表现形式的财政及行政腐败。 该机构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依据一项皇家法令成立,当时名为“国家反腐败机构”。 2019 年 12 月 12 日,根据皇家法令,控制和调查委员会与行政调查局并入国家反腐败机构,新的统一实体被命名为“监督和反腐败局”。 该机构保护诚信,打击腐败,并在规划和监控中协调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工作。
监督和反腐败局的总部设在利雅得,并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 13 个省份设有 25 个分支机构。 该机构最高级别(卓越级别)的官员包括一位大臣和两位副大臣,三者均通过皇家法令任命。
监督和反腐败局职权范围
为打击财政和行政腐败,监督和反腐败局将调查其下属各实体的公共工程合同、运营和维护合同及与公共事务和公民利益相关的合同中是否存在财政和行政腐败情况。 此外,对于以任何方式涉及腐败的合同,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或正在执行的合同,该机构将会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监督和反腐败局会将发现的涉嫌财政和行政腐败的违规和滥用行为立即提交至监管或调查实体。 该局可能会审查调查过程,跟进相关程序进度,如果符合腐败概念的犯罪行为证据确凿,该局可能还会要求涉事实体采取法律规定的预防或临时措施。 如果该局认为某些违规行为破坏了其职权范围内任何实体的制度层面,其会将该事项上报国王,国王将采取适当措施。
监督和反腐败局的职权范围包括:与主管实体跟进腐败犯罪所得资金和收益的追回情况,审查该机构职责范围内实体的工作方法和程序,以查明并解决导致腐败的薄弱环节。 通过这些工作,该局将实现其目标,履行其职能,提出预防和打击腐败所需的法规和政策,并定期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和提升这些法律法规的全面性,同时通过法定程序报告审查结果。
监督和反腐败局的员工职业行为准则
根据《职业行为准则》,监督和反腐败局的员工必须保持公正和公平,杜绝可能直接或间接给予与该局打交道的任何实体或个人优惠待遇的任何行为或言论。 员工不得接受该局职权范围管辖下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或与该局打交道的实体的任何恩惠、礼物、捐赠或类似物品。 员工将对信息保密,即便在雇佣关系终止后也当如此。 此外,除非获得该局负责人或其代表批准,否则员工不得参与媒体节目,也不得在报纸、网站或社交网络上撰文讨论与该局的职权范围相关的话题,或在这些地方代表机构撰文。
监督和反腐败局的电子服务
监督和反腐败局允许以电子方式举报公共部门实体或至少有 25% 的股本由国家持有的实体的任何涉嫌腐败犯罪、财政或行政违规或未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 此外,举报函中应载列可以搜索和追踪的具体事实,并随附可用证据用以核实投诉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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