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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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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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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王国始终着眼于吸引外资,旨在实现技术转让及本地化,同时拓展交流专业领域,从而提升本国的发展计划水平。 此类外资又名“国际投资”,反映出一个经济体中居民实体的目标,即从另一经济体的居民企业中持久获益。 通常情况下,居民实体是指直接投资者,而企业又名“直接投资企业”。“持久利益”涉及直接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长期关系,同时直接投资者对企业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力。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投资是一种有助于支撑沙特国民经济实力的投资制度,使沙特的国民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联系更紧密,同时提升沙特国民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根据沙特阿拉伯王国最新版外资管理制度 [2000 年《投资总局组织法》(General Investment Authority Law of 2000)],外资包括资金、证券、商业票据、机械、设备、备件、原材料、产品、交通工具、知识产权(如专利和商标),以及任何非沙特自然人或法人所拥有的等值物。

1955 年,沙特阿拉伯王国颁布第一部《外国投资法》 (Foreign Investment Law),规定本国股本不得低于融资总额的 51%,从此开始系统地吸引外资并利用外资推动本国发展。

随着外资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同时外资对国家财政和项目融资的影响日益显著,沙特阿拉伯王国于 1963 年颁布了另一部《外国投资法》:其显著特征是推出了一系列外资激励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让外资与本国资本享受同等待遇,但本国股本不得低于项目融资总额的 52%。

沙特阿拉伯 (Saudi Arabia) 的立法者根据经济的现实要求继续制定《外国投资法》。 1978 年,皇家法令 (Royal Decree) 对《外国投资法》进行了修订,以适应地区性和国际性的经济变化和发展。 随后在 2000 年,沙特王国根据皇家法令颁布了新版法律,旨在为国民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做好准备,并支持外资向沙特阿拉伯王国转让技术;

由于新版法律涵盖了现代化国际投资的要求和规则, 因此 1978 年颁布的旧版法律作废。 新版法律在条件、程序、特殊待遇和保障方面对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的外资进行监管,同时还列出了不接受外资的活动。 新版法律规定,外资项目享有与本国项目相同的特殊待遇和激励措施。此外,新版法律还规定了外商的权利、保护措施和义务、投资总局 (General Investment Authority) [现为“投资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的职责和权力、违法后的处罚措施、争议解决的条款以及税制。

新版《外国投资法》扩大了外资相关实体的权力,为吸引更多外资敞开了大门,同时将外商定义为非沙特籍自然人或部分合伙人为非沙特籍的法人。

新版《外国投资法》赋予了更大的灵活性,以增强国民经济实力并向国民经济注入更多流动性。 该法律规定,许多行业(如天然气、电力、海水淡化和石化产品)的外资所有权最高可达 100%; 外资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从 45% 降至 30%。

该法律通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助力本国实现预期目标。 数据显示,沙特阿拉伯王国 2004 年吸引外资 19.42 亿美元,2005 年吸引外资约为 120.97 亿美元,2006 年吸引外资为 182.93 亿美元。 到了 2007 年,外国直接投资额增至约 243.18 亿美元,位居阿拉伯国家之首。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原则和政策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私营投资(国内和国外)须遵守服务于国民经济增长的一般原则和政策,助力国民经济繁荣发展,从而实现沙特 2030 愿景。 实施这些政策以本国的发展计划为起点,重点是监测外国直接投资对国民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的贡献度, 实施方式包括推动技术发展、支持向本国转让技术以及孵化和培育技术。 此外,以上政策还致力于为本国培养达标的技术人才,鼓励本国私营公司与技术先进的国际公司建立战略联盟,以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并将生产、管理和营销经验引入本国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中。

沙特阿拉伯王国吸引外资比较活跃,同时遵循以下原则和政策:

确保沙特籍投资者和非沙特籍投资者之间,以及非沙特籍投资者之间的平等;

根据沙特阿拉伯王国相关法律,确保所有投资均得到保护;

提升投资的可持续性,处理外商投诉时确保程序明确、透明;

实施投资激励措施(视需要),确保激励措施完全透明,并按照普适性、明确性和非歧视性准则制定和发布一系列投资激励措施;

维护环境和社会标准,确保沙特籍和非沙特籍投资者遵守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本国已批准的国际协定中规定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工作规则;

按照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和国际承诺,为非沙特籍技术和行政从业人员及其家人参与外资相关活动提供入境和居留相关手续的便利;

按照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国际承诺,转让并本地化由外国直接投资的科学技术。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潜力和机会

沙特阿拉伯王国在所有经济领域都富含投资机会,同时拥有支撑未来投资增长以及优化利用现有机会的巨大潜力。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购买力平价)在 G20 国家中排名第 5,其中 2020 年外国直接投资额高达约 54 亿美元,增长率为 20%,而同年全球的外国直接投资额却下降了 35%。 外国直接投资差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34.50%。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机会和潜力体现在七个方面:非凡的投资机会、一系列充满雄心的改革措施、地缘上绝佳的战略地位、有吸引力的房产解决方案、年轻且技术水平高超的劳动力、在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瞩目成就、多元化和充满活力的金融行业。

沙特阿拉伯王国各种投资机会和激励措施的潜力正在不断扩大,其中包括:1.3 万亿美元尚未开发的矿产资源储量;沙特阿美 (Saudi Aramco) 计划在未来 10 年实施的 1,000 亿美元石化产品投资项目;未来 10 年总计 640 亿美元的艺术、旅游业和娱乐投资项目;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未来 5 年 2,240 亿美元的医疗支出;拟于 2030 年之前在交通和物流方面的 1,500 亿美元投资;政府支持的 18 亿美元风投资金。

根据沙特 2030 愿景,多个领域都具有投资潜力,具体包括:医疗和生命科学、矿业和矿产、房产、金融服务、农业和食品工业、信息和通信技术、航空和国防、旅游和生活质量、工业和制造业、运输和物流服务、制药和生物技术、人力资源和创新、化学品、能源和环境服务。

经济改革

为改善投资制度和营商环境,沙特阿拉伯王国已实施多项改革措施,以支持商业增长,助力招商引资。 在此背景下,国家竞争力发展中心(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Center,NCC)致力于实施一系列旨在改善竞争环境的改革措施:研究、辨识和分析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面临的壁垒和挑战,依靠已建立并得到加强的政府实体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在法律法规层面提出实施改革的解决方案和举措,发展有助于提升整体竞争力的法制和程序建设。

国家竞争力发展中心实施的改革涵盖以下几个领域:

立法和监管体制改革;

改善营商环境相关改革;

营商环境便利化和自动化相关改革;

加强女性在发展经济中参与度的相关改革;

挑战和经济研究分析。

沙特阿拉伯王国实施的重要立法和监管体制改革包括:

在大多数行业允许外资拥有 100% 的所有权,包括:医疗、工程、批发和零售贸易、矿业、教育、国防、运输、出版和媒体;

颁布《承包商分类法》(Contractor Classification Law);

修改《贵金属和宝石法》(Law of Precious Metals and Gemstones);

颁布新版《破产法及其实施条例》(Bankruptcy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

颁布《商业抵押法及其实施条例》(Commercial Mortgages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

制定《资本市场管理局实施条例》(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for the Capital Market Authority) 和《公司法》(Companies Law),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制定《沙特建筑法规》(Saudi Building Code);

建立沙特商事仲裁中心 (Saudi Center for Commercial Arbitration);

颁布第 713 号和第 476 号决议,在法律法规获得批准之前征求公众反馈意见;

颁布新版《政府招标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Government Tenders and Procurement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

颁布《动产担保法及其实施条例》(Securing Rights on Movable Assets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

颁布《商事法院法及其实施条例》(Commercial Courts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

在改善沙特阿拉伯王国的营商环境方面,最重要的改革措施包括:

通过单独的电子窗口“Fasah”,24 小时内即可在沙特港口完成集装箱清关;

颁发 24 小时营业的商业活动许可;

60 分钟即可完成房产所有权过户手续;

将投资许可的数量要求减少 54%,符合国际最佳实践;

颁布一项决议:不强制私营部门机构拥有公章,只需获得商会 (Chamber of Commerce) 的批准即可;

颁布一项决议:在未研究经济和社会影响的情况下,不征收任何费用或经济补偿;

将联合服务中心统一纳入到同一个政府实体的监管之下;

颁布皇家命令 (Royal Order),将与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翻译成英文;

颁布批准:同意将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做出的商事裁决公布在司法部 (Ministry of Justice) 网站上;

颁布批准:同意修改更新电费费率的时限,即至少为公告之日起三十天才可采用最新费率;

启动私营部门反馈平台,旨在为投资者和政府实体之间提供纽带,并研究和分析相关挑战和提议;

取消由文化参赞向医疗从业人员批准的工作签证,医疗从业人员只需满足沙特卫生专业委员会 (Saudi Commission for Health Specialties) 颁发的 Mumaris plus 分类系统即可。

为投资者提供的激励措施

沙特阿拉伯王国提供众多激励措施,鼓励各个行业的投资,促进本国经济多元化发展。 五年发展计划始终聚焦审查相关战略,同时重新评估特定的适行经济制度和政策。 其中最重要的审查内容包括:

发布《税法》(Tax Law) 的审查工作,修改《税法》使其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并在审查后重新颁布《外国投资制度》(Foreign Investment System);

面向直接来自沙特驻外领事馆的商人和外商,扩大颁发访问签证的范围,简化签证程序,为商业部门和吸引外资提供便利;

允许外国人在沙特阿拉伯王国拥有房产并修改签证担保 [卡夫拉 (Kafala)] 制度,以满足所有相关方的利益;

鼓励吸引外资(包括启动外资管理的法律和决议),并致力于研究阻碍吸引外资的问题。

沙特阿拉伯王国致力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推动了本国经济领域法律得到进一步完善,旨在提升经济活力,加快实现发展愿景。 在此背景下,沙特阿拉伯王国已批准新版《外国投资法》,其中规定了对外商的各种激励措施,包括:

外商利润的税收方面,例如:如果外商公司年利润超过 10 万沙特里亚尔,那么政府将承担由该利润所产生税金的 15%,并采用结转未来亏损的原则。

外商可以针对各种活动获得多份许可,须遵守法规规定的必要控制措施。

在本法规定下获得经营许可的外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第一:本国投资者和外商共同拥有的合资企业;

第二:外商独资企业,其形式须按照法律和指令确定。

程序和行政管理方面,例如:审查商人和外商的签证担保、居留情况和产权体系,精简外商所需文件,整合服务外商的实体。

法律的本质方面,例如:扩大外商可投资的项目领域而不限于开发项目。

其他方面,例如:允许外商投资股市。

目前,沙特阿拉伯王国提供了各种吸引外资的激励措施,致力于成为充满吸引力和活力的投资目的地。 针对拟在沙特阿拉伯王国设立区域办事处的外商分公司,此举也包括一些特殊激励措施和支持工作,旨在建立市场化活动集群,实现知识转让,提升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具体包括:

贷款计划:

- 公共项目和私营项目贷款计划:为公共投资项目和私营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包括降低利率、设置 4 年至 6 年的宽限期以及长达 22 年至 25 年的长期贷款等福利。

服务于阿拉伯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的贷款计划:提供贷款和便利条件,协助成员国解决总体国际收支逆差问题。

阿拉伯原产货物交易融资服务:通过授信为阿拉伯原产出口货物提供再融资服务,如出口前信贷服务、装运后信贷服务、买方信贷服务和进口信贷服务。

服务于投资和出口信用担保的政治和商业风险保险:旨在鼓励在阿拉伯国家投资并促进当地贸易和出口的计划和担保。

服务于成员国内各机构和生产性项目的权益和债务融资:提供各种融资计划以支持项目投资,并向各公司和生产性项目提供贷款。

出口信贷融资、担保和保险:沙特阿拉伯王国通过沙特进出口银行 (Saudi EXIM Bank,)、沙特工业发展基金 (Saud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Fund) 和其他相关实体,提供出口信贷融资、担保、保险和其他出口相关激励措施。

服务于能源和公共事业:在工业城市的能源、水、天然气、乙烷、柴油和房产等方面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案,从而使投资者从中受益。

服务于研发项目的财政激励:对创新者的财政支持包括为国内外研发项目提供多用途贷款。

就业支持计划:通过专门的计划,寻找就业机会。

信贷和免税:在各个领域实施免税政策(例如研发项目投资和出口利润),从而使投资者从中受益。

沙特阿拉伯王国《外国投资法》还包含很多关键支持要素,包括:

就业支持:

人力资源开发基金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Fund) 推出了一项计划,旨在鼓励沙特公民参加培训、实现就业,包括:

为沙特毕业生提供在职培训的“Tamheer”计划;

非营利机构举行的培训;

健康证明持有者的康复;

培养国家骨干人才各项技能的“Doroob”计划。

税收支持:

解决已选定材料、设备和机械的关税障碍;

沙特劳动力工资和成本免税政策。

财政支持:

出口信贷便利;

能源、水、天然气、乙烷和柴油的支持计划;

研发项目的财政激励政策;

工业投资的贷款计划。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制度

凭借《投资法》的便利性和积极的发展计划,沙特阿拉伯王国在第 8 个发展计划 (Eighth Development Plan) 期间外国直接投资额显著增加:从 2004 年的约 72.8 亿沙特里亚尔增加到 2008 年的约 143.33 沙特里亚尔,此期间预计年均增长率约为 110.6%。

第 8 个发展计划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投资总局(现为“投资部”)于 2005 年制定了一项一体化战略,其中包括多项关键举措:向所有沙特籍和非沙特籍投资者提供全面的服务、便利条件和信息,通过向目标外商展示投资机会以吸引新投资者在沙特落地。

沙特 2030 愿景提升了沙特的整体投资制度,特别是促进了沙特国内的引进外资工作,这是因为沙特 2030 愿景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是提高经济水平并实现收入多元化。 因此,政府致力于鼓励外商在沙特阿拉伯王国投资,并为外商制定法律和控制措施,以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保护投资者的权利。

外国投资法

沙特阿拉伯王国致力于构建外国投资制度,并通过支持投资增长的监管框架来提供激励措施。 2000 年颁布的《外国投资法》将外商定义为非沙特籍自然人或部分合伙人为非沙特籍的法人,并将外资定义为经本法许可的在某项获准活动中使用的外国资本。

该法规定,外资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任何投资活动都可获得许可(无论是永久许可还是临时许可),并且外商可在不同的活动中获得多个许可。 获得经营许可的外资既可以是由本国投资者和外商共同拥有的合资企业,也可以是外商独资企业。

本法许可的项目享有相关法律和指令下的国家项目的一切待遇、激励和保障。 外商可以调回其出售股权所得份额、清算所得盈余或境外机构所得利润,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理以上所得。 外商还有权转移履行项目相关的任何合同义务所需的金额。

根据非沙特籍人士产权规定,本法允许获得许可的外资企业在必要范围内拥有房产,以便开展获得许可的活动或为自身全部或部分工人提供住所。 未经司法裁决,不可没收外商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此外,除用于公共利益外(须依照法律和指令给予外商公平补偿),不得对外商的不动产进行全部或部分征用。

有关与外商的任何争议,本法规定,在不损害沙特阿拉伯王国作为协议缔约方的情况下,政府与外商之间就外商依法获得许可的投资而产生的争议应尽可能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友好解决,则依法解决争议。 外商与其在沙特国内的合作伙伴之间就依本法获得许可的投资而产生的争议应尽可能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友好解决,则依法解决争议。

本法规定,所有获得许可的外资均须遵循沙特阿拉伯王国适用的税收规定及其修正案。 外商必须遵守沙特阿拉伯王国现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指令,以及沙特阿拉伯王国作为缔约方签署的国际协定。 本法的实施不影响本法生效前合法存在的外资既得权利。 不过,这些项目在开展活动或增资方面均须遵守本法规定。

投资部的监管

投资部的监管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其职责为沙特阿拉伯王国监管、发展和促进国内外投资以及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主管实体和主要参考机构。 投资部可在不损害其他实体权责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实现自身目标。

投资部根据于 2000 年颁布的相关法令接替了投资总局,具体权责如下:

制定并提交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国家投资战略,以完成必要的监管程序,在该战略得到批准后监督其实施,并提出任何修正案;

制定促进投资的总体政策,营造理想的投资环境,增强投资环境的竞争力;按照既定的监管程序完成总体政策的审批手续,监督政策获批后的实施工作;

提出与投资相关的法律草案,审查现行法律,提出修正案,提交以上内容以完成必要的监管程序;

按照相关监管文本颁发投资许可,规范投资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政务服务,监管实现以上目标的所有基本要求,并与财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和非石油收入发展中心 (Non-Oil Revenue Development Center) 达成协议确定经济补偿;

协调相关实体,制定衡量沙特阿拉伯王国投资成效的指标和机制,并将其提交给经济和发展事务委员会 (Council of Economic and Development Affairs) 批准; 投资部承诺监督以上内容批准后的实施和评估工作;

制定执行计划和适用法规以提升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环境,制定投资增长标准,增强投资竞争力,并提交完成相关程序所需文件;

通过组织、举办、参加各类会议、研讨会、国内外展会、活动等方式招商引资,同时发布招商引资的一系列举措;

按照沙特数据和人工智能管理局 (Saudi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uthority) 颁发的国家数据治理政策和法规,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内建立投资数据库及相应指标,作为访问投资部权力相关信息的统一平台和主要参考;协调相关实体,向投资部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和报告;

支持沙特海外投资,并与国内外相关实体共同应对挑战;

致力于提高投资的可持续性,强化投资的作用,解决投资的挑战和障碍,并提出可行的激励措施;

协调相关政府实体,使投资部能够顺利完成自身工作;

代表沙特阿拉伯王国或直接参加与投资部权力相关的组织、实体以及区域性和国际性会议和论坛;

开展与投资部权力相关的研究,并与该领域国内外专业研究中心和专家合作;

按照既定监管程序,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实体签订与投资部活动相关的协议;

代表政府与战略投资者进行谈判,策划并提交投资激励措施以完成必要的、

合法分配给投资部的任何工作。

监管条例第三条规定,投资部大臣 (Minister of Investment) 负责管理投资部的事务和工作,为实现监管条例的既定目标做出决定并采取必要行动,具体如下:

经财政部同意,批准对投资部财务条例的修订;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部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和财政部同意,批准投资部人事工作的行政管理条例中涉及财务影响的规定;

批准投资部的内部管理条例,前提是该条例不与相关法规文本相冲突;

提出并提交投资部的组织结构以完成必要的监管程序;

按照相关法规文本,决定投资许可的申请和取消;

提出并提交不接受的外资活动类型清单,以完成监管程序;

根据监管程序,批准投资部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在境外设立办事处;

寻找专职或兼职的专家和顾问,使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特定工作、提供服务、提出建议、开展研究;

接受礼品、捐赠、补助、遗产和资助时须遵守监管规定;

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外司法机构、政府实体、机构和其他相关主体面前代表投资部行事或 委托他人代表投资部行事;

按照投资部管理条例任命、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并监管部门内部的人力资源工作;

按照既定监管程序,监督投资部与投资有关的会议、研讨会、国内外展览和活动的组织、举办和参加工作,并指派其认为合适的人员实施上述监督工作;

批准投资部的预算草案、决算和年度报告,然后按照既定监管程序提交;

投资部大臣有权将其部分权力委托给其认为合适的任何部门内人员。

非沙特籍人士房产所有权与投资法

为支持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投资制度,《非沙特籍人士房产所有权与投资法》(Law of Real Estate Ownership and Investment by Non-Saudis) 于 2000 年颁布,取代了之前由皇家法令于 1970 年颁布的《非沙特籍人士在沙特境内房产所有法》。

本法允许具有自然人或法人资格、获准从事任何专业、职业或经济活动的非沙特籍投资者获取从事该活动所需的房产。 在获得颁发许可的实体批准后,此房产包括该投资者自身及其员工的住房。 此房产也可能是租用的。 如果许可证涉及购买建筑物,或购买土地以建造建筑物,并以出售或出租的方式进行投资,则项目、土地和建筑的总成本不得低于 30,000,000 沙特里亚尔。 该数额可由内阁 (Council of Ministers) 进行调整。 同时,这一房产必须在建成之后五年内进行投资。

本法允许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合法居住的非沙特籍自然人在获得内政部 (Ministry of Interior) 许可后,可以获取房产用于自住。 执行本法的条款时,不得影响以下情形:

先前法律赋予非沙特籍人士的房产所有权; 本法开始执行后,其条款在该房产所有权改变后生效;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GCC) 成员国居民房产所有权管理规则中的特殊待遇;

由继承所得房产的所有权或任何其他原始权利;

禁止拥有特定地区房产的法律、内阁决议和皇家命令。

沙特 2030 愿景的投资

沙特阿拉伯王国自然资源丰富,地处三大洲交汇处贸易路线的核心地带,战略位置举足轻重。因此,沙特为投资者提供了众多非凡的潜力和机会。 按照沙特 2030 愿景,各项经济改革有效地营造了全新的商业图景,增强了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核心战略优势,推动了沙特的经济扩张和多元化。

沙特 2030 愿景推出后,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核心目标中,外国直接投资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 3.8% 提高到全球平均水平的 5.7%,同时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量在 2020 年从 300 亿增至 700 亿。

为实现沙特 2030 愿景,投资部致力于在投资机会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让投资者能够获得这些机会。 投资部通过协调相关政府实体的代表来完成所需程序,从而在许可程序和投资者服务方面尽可能提供便利性和灵活性。 此外,投资部还为投资者从成立到开业的全业务过程提供支持。

沙特 2030 愿景致力于实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若干目标,包括:

将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物流绩效指数 (Logistics Performance Index) 排名从全球第 49 位提升至第 25 位,并占据区域领先地位;

外国直接投资占 GDP 的比重从 3.8% 提高到全球平均水平的 5.7%;

根据国家转型计划 (National Transformation Program),增加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量;

国民经济的竞争力指数 (Competitiveness Index) 从第 25 位跃升至前 10 位;

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ISIC4)应用于投资许可;

将一定范围内的政府服务私有化,以加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为本地和外商提供富有前景的投资机会 [奇迪亚 (Qiddiya)、Faisaliah、新未来城 (NEOM)、生活质量计划 2020 (Quality of Life Program 2020)];

将沙特阿拉伯公共投资基金 (Public Investment Fund) 的资产价值从 6,000 亿沙特里亚尔增加到超过 7 万亿沙特里亚尔;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医疗、市政服务、住房、金融、能源等领域;

通过文化和娱乐支持计划 (Culture and Entertainment Support Program) 增加对旅游公司的支持,并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各经济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开辟全新视野。

投资沙特

为确保向外商提供便利并紧跟全球投资实践的步伐,沙特阿拉伯王国推出了“投资沙特”(Invest Saudi) 平台,并将其作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市场化投资的统一标识。 开发并推出该平台是沙特 2030 愿景的一项举措。 “投资沙特”平台致力于为投资者的工作提供便利、消除投资障碍,以支持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经济增长,提升沙特阿拉伯王国作为全球主要经济体的作用。

“投资沙特”平台旨在为国内外投资者和私营公司在投资机会方面提供清晰、统一、有效的信息。 该平台是外商在进入沙特阿拉伯王国前后寻求帮助和支持的主要起点。 该网站 (investsaudi.sa) 是“投资沙特”平台最重要的营销渠道之一,旨在展示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环境和竞争优势,突出各领域富有前景的投资机会,并促进与国内外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投资沙特”平台的工作战略之一是统一各部门和政府实体之间的信息和工作成果,以增强沙特阿拉伯王国作为富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的地位,同时揭示各种商业和投资机会并作为该平台支撑沙特阿拉伯王国长期经济增长的一部分力量。 该平台致力于实现多项目标:

将沙特阿拉伯王国发展为全球投资强国并实现沙特 2030 愿景的预期目标;

通过凸显富有吸引力的机会和成功经验,提高沙特阿拉伯王国在投资者中的地位和声誉;

为各领域投资者提供适当的机会,以支持他们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活动;

帮助投资者了解沙特阿拉伯王国灿烂的历史和文明,同时帮助他们意识到此处所蕴藏的巨大机遇;

通过与国内外伙伴的紧密合作,创造高效、便利的投资环境。

营商便利性和全球竞争力

沙特阿拉伯王国继续致力于发展营商环境,2016 年实施的改革数量创历史新高;而 2018 年,沙特阿拉伯王国实施了 6 项改革措施,是中东和北非地区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改革数量最多的国家 [世界银行 (World Bank)《2018 年营商环境报告》(2018 Doing Business Report)]。 2003 年至 2018 年间,沙特阿拉伯王国实施了 30 项改革,其中大部分集中在开办企业(7 项改革)、财产登记(5 项改革)和受信业务(4 项改革)领域。 最终,在利雅得 (Riyadh) 开办企业所需的平均时间优化为 18 天,而 2003 年该时间为 81.5 天。

由于致力于提供便利的营商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沙特阿拉伯王国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 年营商环境报告》(2020 Doing Business Report) 中前进了 30 位,成为全球 190 个国家/地区中进步最快、改革力度最大的国家。 沙特阿拉伯王国成功将自身与世界领先的标杆国家/地区的差距缩小了 7.7 个百分点,是所有参评国家中最高的。

通过与私营部门以及 50 多个政府实体开展合作,沙特阿拉伯王国在法律、法规和程序层面实施的各项改革推动了该领域的发展,从而增强了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竞争力,使其在全球性报告中一举跃升为全球最著名的投资目的地之一;与此同时,沙特阿拉伯王国还致力于跻身全球十大最具竞争力国家/地区之列。

城市和经济特区管理局

作为经济多元化举措的一部分,沙特阿拉伯王国加强了整个工业体系的投资力度,鼓励各地区加强投资,实现均衡发展。 除了 2005 年启动的拉比格 (Rabigh) 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 (King Abdullah Economic City) 外,2006 年沙特阿拉伯王国还落成了哈伊勒 (Hail)、麦地那·穆那瓦拉 (Al-Madinah Al-Munawwarah) 和吉赞 (Jazan) 三个经济城。

经济城的设立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这是因为经济城是综合性城市,拥有各类设施、服务,并可提供多样化和高端化的生活水平,同时还设有轻松抵达各个主要城市的多种渠道。 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和知识经济城 (Knowledge Economic City) 是在政府直接监督和支持下由私营部门融资、开发和运营的城市典范。 这些城市在商业(工业和服务)、住房和娱乐领域具备很高标准,提供充满前景的解决方案和机会。

经济城致力于实现多个目标,包括:

吸引具有附加值的投资;

国民经济来源多元化;

改善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鼓励创新创业;

发展战略产业;

提供适当的环境以探索新型商业概念、模式和实践。

为了促进非石油领域的投资额,沙特阿拉伯王国启动了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EZ)计划,涵盖技术、物流服务和旅游业等领域。 经济特区旨在提供税收优惠、天课和关税优惠以及激励措施,并放宽对外商的许可要求。

城市和经济特区管理局 (Economic Cities and Special Zones Authority) 正在开发新型经济特区,提供有利于投资者的监管环境。 这些经济特区可以消除瓶颈,以可控的方式加速改革,促进经济多元化,吸引知名投资者加入。 这些经济特区有望服务于沙特阿拉伯王国国内市场、周边市场和全球市场中未获得服务的领域。

城市和经济特区管理局是沙特阿拉伯王国城市和经济特区的监管保护机构。 因此,城市和经济特区管理局制定了经济特区的监管框架,以便监管各类实体建设和运营经济特区的工作。 该管理局通过吸引外资、加强与国际合作伙伴的经济联系以及改善地方性、区性域和全球性贸易和运输网络,在实现沙特 2030 愿景的目标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9 年,该管理局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对经济特区的监督以及谋划适当的监管环境以吸引业务。 沙特阿拉伯王国正在建立经济特区,旨在充分发挥沙特阿拉伯王国作为全球商业中心的潜力。这些经济特区将在实现沙特 2030 愿景中的经济发展目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王储 (Crown Prince)、首相 (Prime Minister) 兼经济和发展事务委员会 (Council of Economic and Development Affairs) 主席穆罕默德·本·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 (Mohammed bin Salman bin Abdulaziz Al Saud) 王子殿下于 2023 年宣布成立的经济特区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特区之一,可吸引最重要的定性投资。 这些经济特区代表着与世界顶尖公司合作的绝好机会,遍布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关键地区,并在基础行业和新兴行业实施创新、拓展业务。 这些经济特区具体包括:

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经济特区;

荣凯 (Ras Al-Khair) 经济特区;

吉赞经济特区;

利雅得云计算经济特区 (Cloud Computing Special Economic Zone)

这些特区代表着沙特阿拉伯王国长期发展计划的第一阶段,旨在吸引国际公司、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并促进未来高质量行业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沙特阿拉伯王国将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世界一流的基础设施,同时借助兼具综合性和先进性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提供卓越的投资机会。 各公司可享受的激励措施包括:具有竞争力的税率,进口商品、生产投入、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关税豁免,允许 100% 的外资所有权,吸引全球最优秀的人力资源。

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

跨国公司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地区总部为吸引外资提供支持。 这些跨国公司是按照沙特法律规定而设立,为其在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提供支持、管理和战略指导。 地区总部计划 (Regional Headquarters Program) 是投资部和利雅得市皇家委员会 (Royal Commission for Riyadh City) 共同促成的一项联合举措,该计划邀请全球公司将其地区总部迁至沙特。

这些跨国公司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地区总部提供搬迁服务,涵盖临时办公室、公寓或别墅、本地招聘等为搬迁提供便利的服务。 运营服务包括:预订、活动组织、运动健身、私人助理。 便利服务包括:招聘、企业设立、住房和学校、服务于本地劳动者的招聘机构。 专业服务包括:税务咨询、政府关系专员、开立银行账户。 独家折扣包括:航空公司、办公室、住房和学校。

外国直接投资活动

一定范围内的政府服务已完成私有化,以实现一体化目标,同时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者的计划提供支持。 此外,沙特阿拉伯王国还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富有前景的投资机会(例如奇迪亚、新未来城和生活质量计划),并鼓励这些投资者在医疗、市政服务、住房、金融、能源等领域进行投资。

沙特阿拉伯王国在许多国际条约和协定中享有国际地位,这有助于促进和鼓励外国直接投资。比如沙特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这就要求沙特推进贸易自由化并加速融入全球经济。 沙特阿拉伯王国在地缘上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国,此外还与 29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免除所得税和资本税的条约,同时与 23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协议,鼓励并保护单一承包公司在另一方所属地区的投资活动。

外国直接投资额

投资部作为国家的行政机构,继续致力于促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为各行业的企业提供合适的投资环境,并向投资者告知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内的投资机会。 投资部致力于提供有关市场的多样化和标准化信息,提供定期报告和案例研究,制定报告和定制化信息,共享联系方式和数据库,并提供可行性研究的协助工作。

投资部的职责还包括为国家级合作伙伴(例如一些代理和机构)提供所有物流服务,并为这些合作伙伴与投资者(包括工商业实体、潜在合作伙伴的当地公司及专业化服务)和供应链中的中小型企业 (SME) 搭建联系,同时解释所提供的激励和支持措施,并促进商业活动。

2019 年,沙特阿拉伯王国吸引外资呈现显著增长,同时覆盖所有目标行业。 投资总局(现为“投资部”)于 2019 年第 2 季度发放了 291 份外资吸引许可,相当于 2018 年同期的 2 倍多,较 2019 年第 1 季度增长了 103%。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营商环境及其实施的结构性改革得到了发展,这一点从沙特中央银行 (Saudi Central Bank) 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UNCTAD)发布的数据中就可以看出。 2020 年上半年,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了 7.9%,而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了 49%。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直接投资额持续增长,2022 年较 2021 年增长 14.7%;将沙特阿美 2021 年的交易排除在外后,投资额约为 300 亿沙特里亚尔。

国家投资战略 (National Investment Strategy) 旨在实现沙特 2030 愿景的目标:到 2030 年,使沙特阿拉伯王国跻身世界 15 大经济体之列,累计投资总额超过 12 万亿沙特里亚尔。 国家投资战略的其中一项投资目标为:到 2030 年,外国直接投资额达 3,880 亿沙特里亚尔,对 GDP 的贡献率达到 5.7%。

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优势

外国直接投资致力于为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附加值。 一般来说,吸引此类投资的主要优势包括:

将现代技术转移到具有投资吸引力的生产性经济部门;

提高国家人力资源的技术和管理效能;

提供资本(特别是国内储蓄水平较低的国家/地区);

创造直接和间接的就业机会;

通过多种具有国际品质的方案来提升公民福祉;

提高本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鼓励研发活动开支以紧跟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步伐。

有很多关键要素用来支持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国投资法》并使沙特成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有代表性的关键要素如下:

在全球范围内,沙特阿拉伯王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致力于进一步开放贸易体系并加速融入全球经济;

在区域范围内,沙特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和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 (Greater Arab Free Trade Area) 的成员国;

在双边层面,沙特阿拉伯王国与 29 个国家/地区签署了免除对所得税和资本税双重征税的条约,同时与 23 个国家/地区签署协议,鼓励并保护单一承包方在另一方所属地区的投资活动。

此外,金融体系中有 4 个关键要素对任何外商都很重要:

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总部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资企业,法定税率为 20%,该税率在 G20 中最低;

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公司总部需缴纳天课税,税率为天课基数的 2.5%;

适用增值税;

仅沙特籍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沙特证券的外商

在国内市场中,股票市场同样致力于吸引外商。 资本市场管理局(Capital Market Authority,CMA)推出了多项措施来提升沙特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包括:允许居民外商直接投资沙特证券交易所、允许投资者通过掉期协议进入股票市场、允许境外金融机构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上市证券、允许境外战略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战略股份、允许投资者直接投资债务工具。

经资本市场管理局认定的资本市场投资方式已实现多元化。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非居民外商现在可以作为合格外商、掉期协议的最终受益人、外国战略投资者和直接投资者投资证券。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营商环境及其实施的结构性改革得到了发展,从而促进了沙特证券交易所 (Tadawul) 资本市场合格外商持股比例的增长。 2022 年,主板市场的国外净投资创下历史新高,达到约 1,840 亿沙特里亚尔。 截至 2022 年底,外商在主板市场的所有权价值达到 3,470 亿沙特里亚尔,相当于干股总价值的 14.2%。 因此,自 2019 年沙特市场加入新兴市场指数以来,2022 年的外国投资增长率达到最高水平。

为扩大投资范围,不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居住的外商可以投资证券:

作为合格境外投资者,根据合格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上市证券的管理规则,可投资所有上市证券;

作为掉期协议的最终受益人,根据 CMA 的相关通知,可投资所有上市证券;

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根据境外战略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战略股份的监管指令,可投资上市公司股份;

作为直接投资者,除了投资基金外,可投资平行市场和债务工具。

沙特阿拉伯王国还启动了合格外商计划 (Qualified Foreign Investor Program),让国际投资者可以直接进入沙特资本市场。 该计划于 2015 年 6 月启动,并于 2019 年 6 月修订,以放宽注册要求并扩大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范围。 2019 年,沙特资本市场与全球主要指数一起加入新兴市场指数,提升了该计划的吸引力。 截至 2019 年 10 月,已有超过 1,500 家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加入该计划。

开放供合格境外金融机构投资的沙特证券交易所,有助于实现多项长期目标,包括:

加强沙特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将吸引专业投资者加入沙特这一具有长期投资目标的市场,从而为市场稳定提供支撑;

将知识和专业能力引入当地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并通过吸引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来提高沙特资本市场参与者的专业水平;

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特别是财务信息披露)以及专业投资公司的业绩;

提升沙特资本市场的领先地位; 根据相关全球指数 [主要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MSCI)指数,这也是许多其他市场追寻的目标],增加将沙特市场的全球分类升级为“新兴市场”(Emerging Market) 的机会;

提高对总体市场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研究和评价水平,为广大交易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和更公正的评价。

为促进吸引外资、提高资本市场吸引力和运作效率并增强市场的国内外竞争力,资本市场管理局于 2023 年通过了外资证券管理规则、修订后的投资账户指令、修订后的《上市股份公司的公司法实施条例》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f the Companies Law for Listed Joint Stock Companies) 以及资本市场管理局法规的术语表和规则。

修订内容包括放宽对外商的要求、披露要求和持续性义务,以促进合格外商进入沙特资本市场,并减少合格外商与沙特资本市场其他投资者类别之间的要求差异。 修订内容还包括制定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主板市场上市股票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取消提交资格申请的要求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评估协议的要求;

制定非居民外商通过掉期协议投资上市证券的条件,包括取消协议规定的期限条件以及要求在签订掉期协议之前通知资本市场管理局; 扩充了境外投资主板市场上市股票的渠道。 外资证券投资管理规则取代了合格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上市证券的管理规则、境外战略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战略股份的管理指令、非居民外商平行市场投资指引。

更新合格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上市证券的管理规则,使境外投资者数量增加了一倍。 2018 年至 2022 年,境外投资者数量增长了 179%;同时,境外投资者持股占干股总市值的比例从 2018 年的 3.77% 上升至 2022 年底的 14.21%。

沙特阿拉伯王国外国投资的条款和控制措施

法律法规将外商定义为非沙特籍自然人或部分合伙人为非沙特籍的法人, 并将外资定义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某项获准活动中使用的外国资本。

根据《外国投资法实施条例》,外资(若为外商所有)是指下列资金和权利:

现金、证券和商业票据;

用于增资、扩大现有项目规模或建立新项目时获得的外资利润;

与投资相关的机械、设备、固定附物、零配件、交通工具以及生产要求;

知识产权,如许可、知识产权、技术知识、管理技能和生产方法。

沙特阿拉伯王国为许可外资制定了许多条款和控制措施,包括:

需要投资许可证的活动不应列入非外资活动清单;

产品的技术规范和生产方法应符合沙特、海湾地区或国际规范;

许可申请人不曾因严重违反本法规定而收到任何最终判决或决定;

许可申请人不曾收到任何先前判决,包括对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外金融或商业违规行为的判决;

许可申请人必须遵守投资许可申请表所附的条款、条件、声明和承诺;

授予许可应实现投资目标和资本市场管理局的目标; 这些条款和控制措施适用于许可续期申请。

向外商颁发许可

为向外商提供帮助,需要外商了解外资的许可程序,包括:

要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开展商业活动,有意向的投资者必须首先获得外商许可;

沙特阿拉伯王国投资部是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并为投资者提供一切服务的相关实体;

投资许可有不同类型且每种都有特定要求,例如最低可接受资本和最高外资;

有意向的投资者可通过投资部门户网站在线申请许可;

借助投资便利和激励措施,2020 年投资许可证的发放量继续增加。 根据投资部发布的《2020 年第 3 季度投资摘要》(Investment Highlights for Q3 2020),该季度颁发了 306 份投资许可证,同比增长 21%,季度增长 96%。 此外,为外商独资项目颁发的许可证占 68%。

获得投资许可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外商须遵循特定的制度以获得投资许可:

外商可在投资部批准的一项特定活动中或任何其他多项不同活动中获得多份许可;

要获得农业、工业或服务业许可,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填写并签署指定的表格;

投资总局在收到与许可相关的所有文件后,将在三十天内做出颁发该项目许可的决定;

已启动远程续期许可的服务计划。

外商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投资权利

外商在沙特阿拉伯王国投资享有多项权利,包括:

第一,新投资许可申请人的权利:

响应新许可请求的权利;

拒绝接受已颁发的新许可的权利;

针对驳回许可向申诉委员会 (Board of Grievances) 提出上诉的权利。

第二,外商在许可期限内的权利:

有权按照法律、指令和《外国投资法》的规定,享受国家级项目的一切优惠、激励和保障;

有权续期许可(针对完整的申请和文件);

有权获得适当的宽限期以纠正发现的违规行为;

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对违规行为书面通知函做出答复;

根据《外籍人士房产所有权法》(Foreign Ownership of Real Estate Law) 的规定,有权拥有房产 [详细内容参见投资总局(现为“投资部”)发布的《投资者服务和咨询指南》(Investors Services and Consultations Guide)];

根据《外国投资法》,除司法裁决外,不得没收投资者的投资;除用于公共利益外(须给予外商补偿),不得扣押投资者的所有权;

有权担保非沙特籍员工进入许可机构;

如果具备投资总局(目前为“投资部”)发布的《投资者服务和咨询指南》中提到的控制措施和条件,有权在许可机构中进行担保;

有权转让其出售股权所得份额、清算所得盈余或境外机构所得利润,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理以上所得,并且有权转让必要的金额以履行与项目相关的任何合同义务;

有权回应许可修改请求(针对完整的申请和文件);

针对投资总局(目前为“投资部”)发布的《投资者服务指南》(Investors Services Guide) 中规定的任何修改请求或特殊请求,有权接受合理拒绝;

有权回应任何询问或投诉;

许可注销后外商的权利

外商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权利也包括许可注销后的其他权利,包括:

在收到申诉委员会的通知后,有权对投资总局的决定提出上诉;

在收到决定通知后,有权向申诉委员会就其决定提出上诉;

有权为清算而获得许可;

因许可注销,有权获得一次性出境和再入境签证;

有权为合作伙伴获得出境和再入境签证;

因许可注销,有权续期一次居留许可;

有权为主动申请自愿注销许可的外籍人士转让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