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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忠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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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忠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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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忠委员会 (Allegiance Council) 负责从开国国王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拉赫曼·阿勒沙特的子辈和孙辈中决定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和王储人选。一旦国王逝世,该委员会需要向王储(即下一任沙特国王)宣誓效忠。倘若国王和王储同时逝世,该委员会需要根据《效忠委员会法》和《治国基本法》,于七天内从开国国王的子孙中选出最合适的统治者,然后向其宣誓效忠。

效忠委员会的成立

效忠委员会成立于伊斯兰历斋月 26 日/公历 2006 年 10 月 19 日,总部位于首都利雅得,在皇家法院召开会议。得到国王批准后,效忠委员会可以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的任意皇家法院或国王指定的任何其他地点召开会议。该委员会拥有一笔年度预算,根据国王批准的规则和指示进行支出。效忠委员会设有文件中心来保存其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和一切相关文件与报告。这些资料均属于机密文件。

效忠委员会的会议

效忠委员会的会议均为保密会议,须经国王批准后方能召开,且仅限该委员会的成员、秘书长和经国王批准受托记录会议审议详情的人员才能够出席会议。与效忠委员会的决议相关的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使用特别为此准备的表单。秘书长在该委员会的监督下计算票数,并宣布投票结果(如有)。

效忠委员会的会议须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包括主席或其代表)出席方才有效。倘若出现投票持平的情况,由主席投票支持的一方将胜过另一方。 倘若出席效忠委员会会议的成员未达法定人数,但情况确实紧急,则可以在有半数成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会议,经在场三分之二成员通过的决议即可发布。

效忠委员会的主席席位

效忠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多名成员和一名秘书长组成,所有人员在承担委员会的职责前均需向国王宣誓。主席负责宣布会议开始和结束、主持讨论、准许发言、确定议题、结束讨论并提出表决事项。效忠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倘若有成员因故无法出席,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主席。在效忠委员会的会议举办期间,除非获得主席准许,否则成员不得中途离开会议。

效忠委员会的主席由开国国王的长子担任,次子可以代表其履行该职责。若两人均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委员会中最年长的孙辈成员主持会议。效忠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已年满 22 周岁,并且必须为人正直,具备所需的能力。效忠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四年,一般不可续任。但在获得国王批准后,如果该成员的兄弟同意,则可续任根据法规,效忠委员会的成员应在会议召开地点研读议程和附件, 但不得将该委员会的文件带离会议召开地点。

效忠委员会的秘书长

效忠委员会的秘书长由国王管理,级别为大臣。该秘书长代替国王负责效忠委员会的所有财务和行政事务。效忠委员会的成员和应秘书长请求提供协助的任何人员有义务对自己在效忠委员会工作期间所阅读的信息和审议详情保密。违反该项义务的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到相应处罚。

效忠委员会会议的典型案例

一旦国王逝世,效忠委员会将立即召开会议,要求成员向王储宣誓效忠。效忠委员会会议最典型的案例包括:

  • 若效忠委员会确信国王因健康原因无法行使权力,委员会将授权法律中提及的医疗委员会编写关于国王健康状况的医疗报告。如果该医疗报告证实国王无法行使权力,效忠委员会将据此编写会议记录。自此,国王的权力将暂时移交给王储,直至国王恢复健康。
  • 如果国王向效忠委员会主席下达书面通知,指出造成自己无法行使权力的医疗原因不复存在,则效忠委员会应指示前述医疗委员会于 24 小时内编写关于国王健康状况的医疗报告。如果该医疗报告确认国王有能力行使权力,效忠委员会将据此编写会议记录。自此,国王将重新行使权力。
  • 如果该医疗报告证实国王永久无法行使权力,则效忠委员会将据此编写会议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效忠委员会需要在 24 小时内遵照《效忠委员会法》和《治国基本法》规定的程序,向王储(即下一任沙特国王)宣誓效忠。
  • 若效忠委员会确信国王和王储因健康原因均无法行使权力, 则会要求上述法律中提及的医疗委员会编写关于两人健康状况的医疗报告。如果该医疗报告确认两人只是暂时无法行使权力,效忠委员会将据此编写会议记录。之后,临时执政委员会将暂时维持各项国务的运转,维护国民的利益,直至国王或王储恢复健康。

根据效忠委员会的规定,效忠委员会应组建一个五人临时执政委员会。该临时委员会暂时负责维持国家各项事务照常运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力修改《治国基本法》、《效忠委员会法》、《内阁法》、《协商会议法》、《省法》、《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或与治国相关的任何其他法律,也没有权力解散或重组内阁或协商会议。该临时委员会应在过渡时期内维护国家统一、国内和国际利益及各项法律。

向国王宣誓效忠后 30 天内须确定王储人选。国王与效忠委员会成员协商后,即可提名自己认为能够胜任王储之位的一名、两名或三名候选人。该提名名单将提交到效忠委员会,由效忠委员会商定将其中一名候选人立为王储。倘若效忠委员会对这些候选人都不认可,则应提名其认为能够胜任王储之位的人选。国王可随时要求效忠委员会提名其认为有资格成为王储的人选。倘若国王不赞同效忠委员会提名的人选,效忠委员会应在其提名的人选和国王提名的人选中进行投票,得票较多的一人就任王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