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王国 (Kingdom of Saudi Arabia)《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Law of Combating Narcotic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涵盖一系列刑法规则,就针对麻醉药品滥用、资助、采购和出口以及使用精神药物相关犯罪的打击行为进行规范。 《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还涉及与麻醉药品相关的刑事犯罪的认定和定性、相应刑罚的确定以及主管刑事调查和司法的实体。 《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于 2005 年颁布,不过,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第一部禁毒立法可追溯到 1934 年,名为《防止麻醉药品贩运和使用法》(Prevention of Narcotic Drug Trafficking and Use Law)。
沙特阿拉伯王国《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的目标
《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旨在减少贩运麻醉药品、持有麻醉药品、使用精神药物等犯罪,以及确定相应的刑罚。 《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的条款对药房和医疗中心销售的镇静剂和麻醉剂进行了界定,禁止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销售镇静剂和麻醉剂,而且剂量不得超过《打击麻醉品法及实施条例》(Law of Combating Narcotics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附表中的规定。
沙特阿拉伯王国《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的历史
在历史上,沙特阿拉伯王国早已认识到麻醉药品会危害社会、身体、心理和精神健康,而且会诱发犯罪,因此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多项决议,以应对麻醉药品引发的危害。 1934 年,开国国王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拉赫曼·阿勒沙特 (Abdulaziz Bin Abdulrahman Al Saud) 颁布了第一部反麻醉药品法,名为《防止麻醉药品贩运和使用法》。
1955 年,内阁 (Council of Ministers) 发布了一项决议,明确了对麻醉品走私者及其同伙、贩毒者和吸毒者的处罚。 2005 年,《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颁布。 该法界定了适用的犯罪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并为含有麻醉或精神药物的医疗制剂的生产以及配药程序制定了许可框架。
2009 年,国家麻醉品管制委员会章程获批。 2010 年,《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实施条例》颁布。 《实施条例》的条款包括对获准运输和医疗流通的含有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的药物、以及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管制。 内政部大臣可与卫生部 (Ministry of Health) 协作,修改了这些类型和数量。
根据《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处置吸毒人员
根据《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滥用、使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的个人需进入专门诊所。 该法规定吸毒人员必须到指定的精神病诊所接受戒毒治疗。 即将出院的患者必须先前往精神科诊所核实病情进展。 在精神科诊所开始治疗后的三个月内,诊所的医生必须向成瘾案件委员会 (Addiction Cases Committee) 提交有关患者状况的报告。 该报告有助于委员会确定患者是否已成功康复或需要延长治疗。
吸毒者将接受完全保密的治疗。 法律规定必须隐藏这些患者的身份以及有关其状况的所有信息。 任何在审讯或审判期间透露吸毒者信息的人都将受到处罚,包括最长 3 个月的监禁或最高 3 万沙特里亚尔的罚款。 为此,沙特中央政府与卫生部合作,发起了一项在精神病诊所加强戒毒治疗服务的倡议。 50 家医院被指定为精神病诊所,负责提供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 它们的职责包括解释与吸毒成瘾及其并发症的严重危害;探索复吸成因,解决复吸问题;控制戒毒后的戒断症状,以及通过诊所或住院病房治疗伴随的心理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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